看來陳冠希事情大條了,受傷最重的我覺得是張柏芝,想了解的人上香港的wiki看事情的經過
原來陳冠希這麼地X亂,聽說有十大緋聞女友,蔡依林也在其中耶>< 希望蔡依林不要被捲入才好
我想有很多blog為了人氣會貼上那些”好看”的圖,但是台灣的法律只要散播不雅的圖就算犯法了,刑事局的偵九隊,是專門抓網路犯罪的專責單位,他們有最先進的設備,有整個國家的電信資源在背後,要調IP很容易,所以小心觸法了
另外再補充,對於那些”未成年的圖”,只要電腦擁有就算犯法了,這可能是大家之前都不知道的,大家玩blog都是在網路上混的,這點小常識不可不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