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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童年的美好回憶 – 國小民俗技藝(二)

那時候學校愈來愈紅,接到case也愈來愈多,平均一個月1大場,2小場,大場是指到台北、台中、高雄,到台北有分1天行程、2天行程、3天行程的(通常第一天、第二天表演,最後一天在台北玩),在台北住過龍山寺、台北教師會館,台中跟高雄都是1天來回,小場的話就如斗南警察局的反毒遊行,大小場之分還可以以記念品的大小來分,記得最好的一次記念品是到總統府前表演那一次,那一次送一個拍打會發亮的鬧鐘,那最小的記念品可以小到一支原子筆,其他像台北燈會的燈籠、文具組、手電筒、蠟筆、小時鐘…等等,反正以小學生來講,可以搭著遊覽車到處玩,又有記念品品可以拿,何樂不為?聽說當初學校也賺了不少錢,今天石龜國小學校的校門口會有這樣拱型的流線造型就是那時候開始蓋的。

我的表演處女秀是在台中的體育館,第一次表演非常緊張,聽說省長宋楚愉也在場,當天在台中又表演第二場在光復國小,接下來的表演都是家常便飯了,可是身經百戰的我們,在那一次總統府前表演時卻是超級緊張的,因為在排隊等待進場時那種場面是前所未見,已經忘記那總統府前那條有多寛了,整條大馬路就只站我們表演隊伍,四周幾萬隻眼睛都在看著你,我們舞獅是帶頭出場,走在隊伍的最前面,整個隊伍排開來也是在最前面的最中間位子,隔天我們舞獅隊就上了聯合報的頭版,但只看到我們的腳^^呵…這是我們第一次上報紙。

最好玩的一次是有一次斗南大拜拜,事前已經知道參加遊行的每個人可以分到200塊”走路工”,在遊行的過程中商家會放鞭炮以及提供冰飲料慰勞辛勞的遊行陣頭,在小學生眼中飲料視為珍品,我們不像大人會客氣不好意思拿,我們眼睛一亮看到飲料就衝過去拿,我們就沿街搶飲料,可以喝下肚子的就盡量喝下去,喝不下去之後就要看誰的道具比較好用,扮漁夫的婁子大約可以裝5罐,可憐的扯鈴隊人手裡各拿2罐,我們舞獅隊的獅頭翻過來,大概裝個20罐絕對沒問題,我們彷彿成為沿街搶飲料的小土匪,這時候不要說隊伍不成隊伍了,根本就是潰不成軍,殺紅了眼,這時候很多同學幾乎已經快失去了理智,我親眼看到有一戶人家正在收拾拜拜完的祭品,這些祭品也被我們這群小土匪攻陷了,看到飲料二話不說就拆開來,搜括一空,主人從屋子裡出來收祭品時當場傻眼久久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時候校長看不下去,下令所有飲料都要充公,集中在一台小卡車運回學校,回到學校之後開始分贓,全校一年級到六年級每人還可以平均分到2罐飲料,當時全校約400~500人左右,那些小學弟小學妹也都有分享到我們這些大哥大姐的戰利品,有參加的同學還能發到200元,大家可以說是皆大歡喜,舉校歡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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